关于做好2021年度汕头市工艺美术中级专业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

根据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《关于做好2021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要求(汕人社[2021]139号),我市2021年度工艺美术中级专业资格评审工作已展开,凡从事传统工艺美术的技艺人员,符合条件的都可以参评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评审资格条件、细则及表格有所变动,请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http://www.gdhrss.gov.cn/gdweb/ggfw/web/pub/ggfwzyjs.do的表格下载栏目下载。

二、审报人的申报材料必须具备合法性、真实性、完整性和时效性(申报材料的时效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)。

三、评前公示。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

四、申报人的相关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,并缴交今年度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。

五、我市(市直、金平、龙湖、潮阳、潮南、澄海区和南澳县)从事工艺美术专业的技艺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评审。

六、材料报送办法:材料报送汕头市工艺美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、汕头工艺美术(集团)公司人事部(地址:迎宾路6号美艺大厦4楼)

联系人: 林银燕 郑静莹

联系电话:86326637 13929663029 18023243806

汕头市工艺美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
汕头工艺美术(集团)公司人事部
2022年1月1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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